進一步深化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監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要求,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進一步規范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監督檢查行為,商務部制定了《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細則》,明確2017年商務部將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誠信體系建設的一部分,不僅是監管部門在監管工作中自覺遵守規范有序、公正公開的原則,也是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構建事中事后監管體系的重要舉措。
其中,《細則》共16條,分別從抽查方式、內容,重點抽查事項、抽查比例和頻次等,以及抽查結果記錄公布等方面做出了規定。進一步深化了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的監管。
第一:明確劃分各部門監督檢查工作職責。商務部負責組織和指導對全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活動和全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沿海開放城市及經濟特區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機構負責本地區、本部門所屬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活動和招標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各級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機構對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活動和招標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時,適用本細則。
第二:明確規定執法檢查人員職責,建立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和檢查對象名錄庫。 《細則》中規定執法檢查人員應為主管部門正式在編的工作人員,以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業務主管工作人員為主。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各自執法檢查人員信息錄入和維護。檢查對象為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和招標機構,招標項目名錄庫、招標機構名錄庫由商務部負責信息錄入和維護。招標項目名錄庫、招標機構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根據變動情況動態調整。
第三:繼續推進智能監管,采取隨機抽取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細則》第六條規定要求制定并動態調整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及時在招標網向社會公布。《細則》第七條要求,從招標網上的招標機構名錄庫中隨機抽取被檢查機構,從招標項目名錄庫中隨機抽取被檢查項目,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取過程在招標網全程記錄。《細則》第十一條規定執法檢查人員需如實記錄檢查情況,根據檢查情況形成檢查結果記錄。隨機抽取的檢查對象名單和檢查結果記錄,由執法檢查人員簽字后存檔并在招標網公布。
第四:通過社會監督確保信息真實準確。《細則》第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招標機構信息存在不實的,可以在招標網或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向該招標機構所屬主管部門提出,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第五: 依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細則》規定,對所屬招標機構的隨機抽查,年度檢查率應當不低于屬招標機構數量的10%。每年隨機抽查的所屬招標項目數量,應當不少于5個或者上一年度所屬招標項目數量的1%(兩者以高者為準);上一年度所屬招標項目數量低于5個的,應當至少隨機抽查1個項目。近三年內檢查過的招標項目,在抽取時可以排除。對投訴舉報多、錯誤操作記錄多或有嚴重違法記錄等情況的招標機構,可增加抽查頻次。
第六:對主管部門開展“雙隨機”抽查工作的人數、監管工作情況作出明確要求。《細則》第九條 提出 執法檢查人員的抽取數量根據檢查工作需要確定,同一檢查組執法檢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細則》第十三條要求主管部門實施檢查不得妨礙被檢查機構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得收受被檢查機構給予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細則》第十四條規定 各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就當年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將總結報告分兩批次及時上報商務部。
其次,實施信用監管。今年的《細則》中還明確規定了要將“雙隨機”抽查結果納入商務部建立的全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信用檔案。建立全國招標機構信用檔案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強了隨機抽查的威懾力。推動了多部門、跨地區信用聯合獎懲機制的建立,促進了招投標領域信用信息交換共享。也推動了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行業誠信自律體系建設。
- 上一篇:熱烈祝賀我公司一舉中標“西安絲路國際會展中心項目展覽中心和會議中心工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 [2017-08-22]
- 下一篇:四川試點開展中標候選人評定機制創新 [2017-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