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廳印發《關于修訂“禁土令”并強化建筑工地施工揚塵管控的通知》
2019-11-20 20:38:21 點擊:
為貫徹落實2019年第17次省政府常務會議精神,著力解決揚塵污染治理“一刀切”“層層加碼”問題,經省政府批準,近日,省住建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聯合印發《關于修訂“禁土令”并強化建筑工地施工揚塵管控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禁土令”作了部分修訂,推動全省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協同并進。
《通知》明確,“禁土令”作為重污染天氣的應對措施,僅在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的情況下執行。啟動黃色(Ⅲ級響應)及以上預警期間,除地鐵項目和市政搶修、搶險工程外的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業,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揚塵控制力度;啟動橙色(Ⅱ級響應)及以上預警期間,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室外作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此前與本通知不一致的“禁土”條款,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即行廢止。
《通知》強調,各地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六個百分之百”要求,構建過程全覆蓋、管理全方位、責任全鏈條的建筑施工揚塵防治體系。冬防期和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嚴格遵照國務院和我省有關通知文件中關于建筑工地施工揚塵監管的相關要求,加大聯合執法、聯合懲戒力度,對“落而不實”“禁而不止”的建筑項目依法責令停工整改、實施高限處罰,將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
《通知》要求,各地城市建成區渣土車須完成密閉化改裝改造,達到運輸過程無揚塵、無遺漏、無拋灑要求,未達到改造升級要求的渣土車輛不得從事渣土運輸活動。同時,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渣土車提前淘汰更新(具備條件的地區可推廣運用裝有定位系統、限速功能的新型智能環保渣土車),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 上一篇:陜西省工信廳領導來我公司蒞臨指導 [2019-11-23]
- 下一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工程建設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和工程建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2019-11-15]